地址:衡水市宁安路960号
根据河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冀开大校字【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意义
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示我校优秀毕业生的风采和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与质量,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学以致用,同时激励毕业生在职业生涯和未来生活中继续学习,积极进取。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 评选对象为衡水开放大学2023 年 1 月和 7 月本科(专科起点)、专科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二) 评选名额:2023年我市毕业生共计3202人,按照省校文件规定,每1000名毕业生推荐1人的原则,。衡水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3名。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各教学点及直属班推荐上报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到市校后,由市校评委会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在所有上报的候选人中选出3名推荐至省校评委会。省校从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评选出“河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并从评选出的“河北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四、申请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 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且在读期间获得过单位的奖励(证书为准)。
(三)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 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四) 毕业后一年内或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款中所列成绩要求。
1.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五、评审机构
为保证衡水开放大学“2023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校成立了“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评审组。
评审组组长: 段建平
评审组副组长:韩 冬 赵永福 张桂静
成 员: 丁秀珠 赵春霞 李俊梅 高中华 焦培涛
评审办公室设在衡水开放大学教务处,主任由丁秀珠兼任。
评审办公室在评审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省开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动员组织、全面部署和实施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
根据各县教学点及直属班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按照省校的要求及名额,从中择优评选出候选人名单,并上报省校评委会。
1. 按照省开大《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评审工作。
2.做好动员组织,全面负责初评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3.审核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按照申请条件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4.负责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开大评委会审批。
六、推荐、评审程序
1.衡水开大按照省开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要求及名额,部署组织各县教学点及直属班开展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初评工作。
2、制定衡水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并及时在衡水开大主页上公布,以便于学生下载,准备相关材料。
3.学生个人根据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填写附件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及提供个人毕业生成绩单,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向所在的教学点及直属班提出书面申请。
4.各教学点及直属班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后报衡水开大教务处核查。
5.市开大评审组对各教学点及直属班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 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衡水开放大学官网公示一周。
6.衡水开放大学评审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向河北开放大学报送相关材料(包括获奖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个人照片、成绩单、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7.根据河北开放大学终审确定的学生名单,向学生发放荣誉证书。将发放仪式的照片或视频及有关报道上交省开大。
七、报送材料
各县级教学点及直属班向市开大推荐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3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二)2023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三)2023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3)(由教学点及直属班撰写)。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 5 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 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七)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网上学习全过程数据等佐证材料。
(八)各教学点及直属班请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衡水开放大学教务处。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八、督导和检查
1.市开大评审办公室负责接收学生个人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
2.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教学点或教学班,将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河北开放大学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停止该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九、联系方式
衡水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办公室(教务处)
联 系 人:丁秀珠 张强
电 话:0318 5266598(5105026)
通信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470号
邮政编码: 053000
电子邮箱:21944858@qq.com
附件: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pdf
衡水开放大学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