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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向学员们做以简要说明,希望大家对此有所了解,并严格按照要求去做,以确保如期完成学业。
一、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实行完全学分制,统一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补修课。
2、必修课是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按各专业的知识结构的需要,所设置的必须学习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选修课是供省级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和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
4、实践性教学环节有两种:一是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及课程作业、试验、实习(设计);二是集中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毕业作业(论文或设计)。
5、补修课是本科学员跨专业学习所必须加补的基础课(跨专业:本科所学专业类别与专科所学专业类别不同,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名单为准)。
6、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在学生第一学期入学时下发,人手一份。学员要妥善保存,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通过且达到最短学习年限(2.5年)方可毕业。每学期开设课程以实际下发的课程表为准。
7、课程表:课程表人手一份,在每学期开学时下发,课程表上注明了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特点、辅导时间、任课教师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学期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 教材
1、教材: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统一指定教材。
2、书费: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本学期书费,按照实际上交省校的费用核算,以学期为单位结算。
3、领书时间:每学期开学时领书(上半年3月中旬,下半年9月中旬)。特殊情况,自开学之日起顺延两周,过期不侯。(因为剩余的教材要在省校指定的时间内退回)特别注意:学员交了书费后,要及时凭票据到班主任处领书。
三、 学籍
1、学员基本信息:学员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办理毕业证书,以及电子注册的依据,这些信息来源于学生入学报名时所提供,注册后,不得随意更改。新生报到时,必须认真核对自己的信息,发现错误立即与招生办联系,统一上报省校更正,超过一定时间将不再办理更正手续。
2、学籍有效期:开放教育学员本、专科各专业最短学制为2.5年,学籍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8年到期后,系统将进行学籍退学处理。
3、课程注册:每学期初,学籍科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照课程表开设课程对每一位学员进行课程注册。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费(学费分两次交,第一学期、第三学期开学之时),否则不予课程注册。未进行课程注册的课程,学员将无法参加期末该课程的考试。
4、电子摄像:学员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由新华图片社河北分社统一进行的电子摄像。图像信息是用于学员办理毕业证书、毕业信息上网所不可缺少的,未进行电子摄像学员,将无法办理毕业手续。电子摄像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年一次,一般在11月中上旬。
5、毕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最低总学分及最短毕业年限,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本科学员需要补修的补修课合格,才准予毕业。
6、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每年2月和8月,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在此期间到导修主任处领取并填写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办理毕业手续。
7、学员毕业档案:毕业证下达后,学员统一到导修主任处凭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档案材料包括:入学报名登记表、毕业生情况登记表、成绩单,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8、本科学员学位申请:本科学员如要申请学位,必须符合本专业学位申请条件,不同专业条件不同,具体条件以衡水电大网站公布的为准。申请学位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的时间同步,一旦办理了毕业证,将不得再申请学位。欲申请学位的学员请注意:一是尽量在毕业之前达到申请学位的条件,二是若符合毕业条件时学位条件还未达到,可申请延期毕业。
9、其它:教学计划、学籍异动、课程替代、各专业申请学位条件等有关规定均可登陆衡水电大网站(www.hsdd.cn),到教务管理模块下查询。
四、 考务方面(课程考核方面)
1、课程综合成绩满60分为合格,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综合成绩包括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由两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折合而成。
2、终结性考核:即每学期期末考试。时间是:上半年1月上旬,下半年7月上旬,国开统设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个别除外。省开课程全部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根据滚动开设课程的原则,每学期均安排全部课程的考试,不单独安排补考,上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可随下学期补考。
3、形成性考核(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测评,一般有平时作业、实践环节等形式,形成性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若形成性考核成绩为零(未做),即使终结性考核成绩满分,综合成绩也无效,此类情况系统无法进行折合,成绩一栏为空或显示无效。所以要求学员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如期提交作业,不做的话将导致成绩无效。
4、学员考试一律凭学生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入场,三者缺一不可。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学员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毕业时,凭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并将学生证交回。考试通知单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的中上旬领取,通知单上注明了考试科目、考试性质、时间、考场安排,是学生考试时必带证件。 证件不齐全者,请于考试之前补齐,否则,将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5、留考:所谓留考就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有两门课程需要考试,对于这样的情况,考完一科紧接着考另外一科,以考试通知单上为准,留考一列注有“是”的为后考科目。具体的留考地点在考试安排的指示牌上张贴,到时候请注意查看。
6、成绩查询:每学期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学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第一种:登陆www.hsdd.cn,选择学生入口,成绩查询,用户名:学号,密码:学号后5位,输入验证码,进入。点击综合查询,再点击综合查询,然后查询各版块下的基本情况。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为通过。
第二种:3月初、9月初开学后到导修主任处查看书面成绩;
注意:查看成绩时,务必按照考试通知单上的科目逐一核对,防止遗漏。有的课程在一些情况下不显示。
对成绩有疑问者,务必于规定时间之内报衡水电大考务科(具体时间以考试期间下发通知为准),统一到省校查询处理,过期不再办理。
7、办理补考:当学期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可于下学期或以后学期补考。并于新学期开学后3月底之前,9月底之前办理补考手续,需到导修主任处填单子,财务科缴纳补考费用30元/科次。
有关教务、教材、学籍、考务的信息我们将及时在衡水电大主页教务板块下公布,请大家及时查看。
五、日常学生管理方面
1、要认真仔细学习班主任老师所发放的各种材料,严格按要求去做,有问题及时和班主任老师联系。
2、要经常浏览衡水广播电视大学主页,课程作业、课程考试及成绩等重要通知都将在网上公布,有计划地完成学习任务,按时完成提交网络作业。
3、所有班级均有班级微信群,请同学们查看《2020秋班级管理一览表》记下微信群号,并尽快加入自己的班级微信群,经常与班主任和同学们联系,以便沟通与管理。
4、学员在校期间如有电话号码及单位更改需及时通知班主任。
教务处各科室办公地点:综合楼3楼
联系电话:
学籍科:5266598 307室
考务科:5266528 308室
教务科:5266598 307室
教材科:5266516 308室
教学处办公地点:教管楼(三楼)
联系电话:5105015 308室
5105016 311室